根据云南中医学院 [2012]14号文件《部分后勤服务保障性工作实行经费包干及目标责任管理的的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后勤服务中心是学院的二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后勤保障工作,为有效地发挥后勤服务保障功能,规范后勤服务中心党政工作程序与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务工作
党务工作,由党总支书记按学院党委年初工作布置和相关要求,对后勤党总支的工作做出计划,在党总支会上讨论通过后实施,一般不再召开会议重复讨论。凡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的年度党总支计划,按党总支内各委员的分工,由党总支书记组织实施。在充分发挥每位总支委员作用的同时,总支书记对工作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负责。若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与年初工作计划有偏差,需要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的,由总支书记提出并主持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调整方案后实施。
没有列入年初工作计划,由学院党委或党委工作部门安排的临时任务,由党总支书记视情况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并按决定布置工作。
各党支部也必须按党总支年初工作计划,对本支部的工作做出计划。对于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党总支汇报,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党总支集体研究后,按决定执行。
二、行政工作
1、行政第一负责人必须按学院的相关规定,履行主持行政工作的职能,做好行政工作的策划和计划与落实。行政负责人应在年初对该年度的行政工作做出计划,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实施,并对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和结果负责。
凡属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和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由行政第一负责人直接组织实施,一般不再召开会议重复讨论。
党务工作领导对行政工作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以党政领导沟通会议形式进行。
2、若实际工作中出现与年初工作计划有偏差,确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工作,需由行政第一负责人提出,并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调整方案后实施。
3、没有列入年初工作计划但必须进行的重大行政工作决策,由行政第一负责人提请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
4、在具体工作中,考虑到后勤工作的特殊性,对未列入行政工作计划而又必须立即执行的、所需经费不超过10000元的紧迫性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行政第一负责人有立即执行决定权,但事后需向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通报情况。各部所需使用经费应向行政第一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5、各部长对本部的行政工作计划、设想与实施情况,应及时向中心行政领导沟通和报告,并接受中心行政领导的指令。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
云南中医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